3.5 地震反应观测


3.5.1 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.20g及以上地区,在轨道交通结构系统中宜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。
3.5.2 当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时,结构设计中应留有放置观测设备的位置。


 

条文说明
 

3.5 地震反应观测

3.5.1、3.5.2 地震反应观测是发展地震工程和工程抗震科学的必要手段,为工程抗震设防方法和技术发展提供基础资料,也是为工程抗震设防合理性检验提供依据。我国过去限于基建资金,发展不快;在本规范中对地震反应观测进行了规定,其目的在于强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应当布设地震反应观测系统,以促进其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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